温州日报讯(记者 王丹容 实习生 庄越) 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体(扩大)会议昨天召开。会议强调,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“执纪为民、服务基层”为根本要求,不断增强政治意识、实干意识和服务意识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市委常委、纪委书记陶时梅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全会作报告。
上半年,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35件,其中县(处)级干部6人、乡(科)级干部70人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4人,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48人,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。其中,先后查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陈某某等人利用审批权腐败案件,涉及市、县两级23名安监系统党员干部;查办市环保局原局长叶某某、温化集团副总经理张某某等人腐败案件,涉及科级以上干部10余人,违法违纪金额1000多万元;查办水利系统、瓯江口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郑某某等人腐败案件,涉及违法违纪金额800多万元等。
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查处农村党员违法违纪案件204件,涉及210人次,处分41人,如乐清市石帆镇村干部集体受贿200万元案、瑞安市锦湖街道瓦窑村村干部贿选案等,并查处苍南县104国道治超站工作人员勾结“黄牛”收受贿赂私自放行超载车辆案等基层站所违纪违法案件。同时,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为116名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。
会议指出,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“执纪为民、服务基层”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,充分履行职能,扎实构建惩防体系。要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权力、贪污贿赂、腐化堕落、失职渎职的案件,利用人事权、司法权、审批权、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。严厉查办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、串标案件,非法批地、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不当利益,基建工程建设中违规操作、谋取私利案件。严肃查处在征地拆迁、企业重组改制、安全生产、社保基金管理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