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年都有重点工作目标,每年都进行督促检查,但今年我省50项重点工作督查不乏新意:督查力度更大,督查形式更新。
这次督查采取部门自查、专项抽查、视察检查和新闻调查相结合的方式。督查组人员构成,不仅有政府、相关部门官员,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政府参事以及新闻媒体也参与其中。因为这种形式多样、多种社会力量参与的督查更加公开透明,有人将其形象地称为“阳光督查”。“阳光督查”,既是政务公开的具体体现,从根本上说,更是折射了服务型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。
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为50项实实在在的重点工作,再分别由省政府领导成员、责任部门“包干”落实,这本身就是改进政府工作作风、务实进取的创新做法。而对50项重点工作分成七个专题,派出七路兵马,分别对现代服务业、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三大支柱产业、新农村建设、节能减排、教育卫生社会保障、法制与安全生产监管等进行点面结合、宏观与微观相补充的公开督查,更加体现了政府“言必行、行必果”,服务百姓、追求效率的行政作风。
这50件实事不是一般性工作,事关全局、关系民生,上自省相关委、办、厅、局,下到具体的一家工厂、一块农田、一户农户,可以说,是事关政府形象的工程,更是事关民生改善的工程,其进程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行政效能的高低,也成为影响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因素。
实践表明,“阳光督查”加强了督查力度和督查实效。督查组成员抱着高度的责任感和神圣的使命感,在每个督查点,讲成绩客观充分,说问题毫不留情,成为责任部门、责任单位保质保量推进重点工作的巨大力量。而从公众效应角度看,“阳光督查”让“挂牌工程”的社会知名度大大提升,新闻媒体传递了“基本做到时间过半,任务过半”的50项重点工程全貌信息,也客观报道了城乡基础教育投入、工业支柱产业自主创新能力、节能环保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,让普通百姓对此有了直观而真实的了解,行使监督权有了基础。
实行政务公开,给公众知情权,是政府的责任。对公民来说,知情权是他们的基本权利,尤其是那些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事项,更有知情的必要。但一些权力部门、政府官员实行的常常是走了样的“政务公开”:不重要的作选择性公开,重要的则一律不公开;对自己有利的公开,不利的就千方百计捂着掖着,这其实是对公民知情权、公民利益的漠视乃至侵犯。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但有一点毋庸讳言,信息公开透明考验的是政府和官员的行政能力。我省这次让事关政府形象的50项重点工程进展“曝光”,既是执政为民之举,在某种程度上也表明了各级政府过硬的行政水平和行政能力。我们期待这股“阳光督查”新风在更长时间,更广领域内吹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