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洞头县正式启动了“小药店”三年整治规范活动,活动从2008年6月起,到2010年6月结束。计划在三年时间内,达到“六有三无三统一”,即执业有许可,人员有资质,购进有记录,场所有区分,储存有条件,管理有制度;无假劣药品,无违规经营,无违法广告;加盟药店统一标识、统一药品配送、统一质量管理。
据悉,此次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分调查试点、整顿规范、巩固提升三个阶段。整治以农村为重点,以小药店(甲、乙类非处方药店及其他规模较小的药店)、加盟药店、小诊所(村卫生室、诊所等小型医疗点)等药品经营或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为重点对象的“小药店”为主要对象。
今年是调研试点阶段,主要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摸清现状,确定试点,建立档案,细化规范,树立典型。2009年是整顿规范阶段。2010年1月-6月是巩固提升阶段,巩固整治成果,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。